欢迎登录材料期刊网

材料期刊网

高级检索

近年来,随着矿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和采选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资源质量差、过去不作为矿产地的地方,如今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采活动.这些地方国家一般未进行过或仅进行过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用常规的勘查成本效用法或地质要素评序法评估的价值结果为零.但其已经进行过的开采活动表明,该评估结果是不合理的.文中采用折现现金流风险系数调整法,对一个具有开采背景未曾勘查的某矿探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由于采用收益途径估算探矿权的基础价值,然后通过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调整探矿权的基础价值来得出探矿权价值,因而其评估值与该探矿权招标出让的价格相差很小,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仲伟志.矿业权行政管理法规文件汇编[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0:147-152.
[2] 《矿业权评估指南》修订小组.矿业权评估指南[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1-18.
[3] 詹朝阳,崔彬,欧阳瑜华.国外矿业权评估方法综述[J].中国矿业,2003(12):16-18,42.
[4] 刘益康.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方法选择[J].国有资产管理,2001(08):57-59.
[5] 晁坤.运用DCF法进行采矿权评估时折现率的合理确定[J].煤炭经济研究,2004(06):17-18.
[6] 李英龙,李柏林,李文瑶.采矿权项目评估中的贴现率确定[J].有色矿冶,2002(06):8-10.
[7] 张桦,朱林,郑建斌.采矿权评估中风险因素的实务分析[J].中国矿业,2004(02):32-35.
上一张 下一张
上一张 下一张
计量
  • 下载量()
  • 访问量()
文章评分
  • 您的评分:
  • 1
    0%
  • 2
    0%
  • 3
    0%
  • 4
    0%
  •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