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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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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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义
中国稀土学报
以直接法和蒸干法制样后用液闪仪测量了稀土厂废水的总(α+β)放射性比活度(Bq·L-1,下称比活度),以萃取法制样后测量了废水中氡的比活度.测量结果表明,在本实验条件下,以直接法和蒸干法制样测得结果有较大差异,废水的总比活均高于排放标准(CB8978-1996),由直接法所得结果远高于标准;三种废水中的氡均具有较高的比活度和放射性比重(>80%).指出了常规方法制样测量结果偏低的原因是忽略了废水中氡的放射性"贡献";讨论了废水中氡的来源、迁移和危害性.为综合评估稀土厂"三废"的放射性及其危害性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
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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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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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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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比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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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